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》(国开办发〔2020〕4号)和省扶贫开发办等11部门《关于印发<山东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鲁扶贫办发〔2020〕6号)要求,经各县(市区)扶贫开发办审核认定,市扶贫开发办会同有关部门复核,我市2020年度第三批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已完成,现将扶贫产品目录按照要求给予公示。公示时间为8月17日至8月21日,如对公示扶贫产品有不同意见,请反馈至市扶贫开发办。联系电话:0635—8281614。
附件:聊城市第三批扶贫产品目录
聊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
2020年8月17日